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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本月起对个人出租房屋按5%强征税
  日期:2007-2-8 8:51:32 来源:市场报

  继成都、南京等城市之后,北京也下令严格对个人出租房屋进行征税制度。 北京市地税局日前公布,从2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收入将严格按照5%综合征收率征税,其中包括征收率为0.5%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4.5%的其他地方各税。

  分项缴税完税 可得两份证明

  继成都、南京等城市之后,北京也严格对个人出租房屋进行征税制度。北京市地税局日前公布,从2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收入将严格按照5%综合征收率征税,其中包括征收率为0.5%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4.5%的其他地方各税。北京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刘安乐表示,为纳税人提供两份完税证明,可以方便纳税人在个税申报时进行计算。

  个人出租房屋按照5%的税率征税不是新政策,从2004年已开始实施,至今主要是由房主到地税部门自行申报。此次重申严格执行的个人出租房屋收入按5%综合征收率征收的税款中,分别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各税。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出租、转租、再转租房屋的收入,可以在5%综合征收率和分税种征税两种缴税方式中自选。但是,选定综合征收率缴税后,就必须严格按5%的综合征收率缴纳税款。缴税后,税务机关将给纳税人开具包括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业内人士估计,这部分税金将是一笔很可观的数字。去年,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缴税已经超过2亿元,比上一年又有新的增长。但这一数据远远低于理论计算的出租房税收。

  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 2006年北京市存量房近400万套,约80万套房产上市出租。目前北京市住宅租赁平均价格为2400元/套,房主平均理论年收益28800元。按照实际收入5%的综合税率缴纳税金计算,房主出租整年应上缴费用:28800×5%=1440元。整个租赁市场税金为:800000×1440=11.52亿元左右。

  房东拒给发票违法 租房房客应索要发票

  “现在很多人租房子都不签正式的合同,只是有个口头协议,而且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租房也可以向房东索要发票,房东拒绝给发票其实是违法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王纪平呼吁,租房人应该提高索要发票的意识,不要让房屋出租人偷税漏税。

  目前,北京的房屋承租人中70%都只是跟房东达成了口头协议,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其实是不利于房屋承租人权益保护的。从法律规定来说,房东是通过财产租赁来取得收入的,理应缴纳相应的所得税,否则就是违反了税法中的相关规定。但由于绝大部分承租人都没有索要发票的意识,这部分房屋租赁所得税大部分就都漏掉了。

  那房东应该去哪儿开发票呢?“房东应该自觉向税务部门上报自己的出租房所得,由税务部门核算后开具发票。”王纪平说道。

  租赁价格会稳中略升 上升的空间不会大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无论是低端民宅租赁市场还是中高端公寓租赁市场的变化,对整个租赁市场不会带来实质性的变化,租赁价格上升的空间不会大。

  由于2006年加征多项二手交易环节的税项,使得部分二手住宅房源逐渐转到租赁市场,形成2007年租赁市场房源放量。与供给增大相对应,2007年的租赁需求也会扩大:受房价和税收影响,对新房和二手住宅却步的购房者弃买求租的现象不断增多;而旧房拆迁、老房改造的人群由于“恋旧情结”选择在原住址附近租房,这些都会增大租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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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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