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零首付”重现江湖
最近,有消息称北京一开发商高调宣布,从4月3日起,购房者在贷款买房后,不仅可以让自己的直系亲属一起帮忙还款,而且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时候,可以只还利息部分,等到一年后或者有能力按月支付本金的时候再还本金部分。
而在广州,为了促销楼盘,尽快回笼资金,一些楼盘则打出了房贷首付可以分期付款的优惠;在福州,部分开发商甚至使出了买房“零首付”的招数。
最近,南京新街口一写字楼项目打出“一成首付,轻松购房”和“包租销售”的促销手段。售楼人员解释说:“其实首付一成是指,购房人付一成现金,另外再提供相当于四成首付款1.7倍价值的抵押物,由开发商提供四成免息贷款,购房人再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归还。”
【银行】不愿做风险“接棒者”
虽然首付“分期付款”看似对购房人来说,是一大降低门槛的利好,但银行方面人士表示,开发商推出这样的首付“分期付款”对于银行来说是风险巨大的,人为的将可能的风险转嫁给了金融机构。多家银行表示,低于两成的个人住房贷款坚决禁止放贷。“如果连首付款都无法一次付清,又如何保证偿还月供,这是变相降低房贷准入标准,明显违反央行的规定。”银行界人士这样说。
【买房人】资金不够的情况下可以尝试
虽然银行对首付“分期付款”并不欢迎,但不少年轻的购房人却对此表示可以接受、愿意尝试。一位准备购买河西一楼盘挑高公寓的刘小姐对记者说,如果南京的开发商也能推出“零首付”、首付“分期付款”业务,我可以考虑尝试一下。另一位即将在江宁置业的张先生表示,首付“分期付款”对有足够月供能力的购房者有帮助。
【律师】首付“分期付款”是合法的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军表示,从法律上来讲,分期付款是合法的,因为银行的条件是购房者提供三成首付,但这些首付是购房者通过什么途径筹集并没有关系,购房者向开发商借款和向别人借款意义是一样的。对于那些首付有压力但月供有能力的人很有帮助。客户只要与开发商签订有关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在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合同的时候要注明具体金额、还款时间、还款利息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即可。
责任编辑: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