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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障性住房深圳规定有户籍
  日期:2008-5-23 8:45:43 来源:羊城晚报

    记者近日获悉,为了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深圳市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该《条例》草案规定,申购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至少一人要有深圳户口。

  《条例》草案规定,保障性住房以租赁和货币补贴为主,以出售为辅。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单身居民只可申购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申请货币补贴。《条例》草案同时将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员中至少应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口。

  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例》草案明确了街道、区、市三级审查制度。申请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障性住房或货币补贴,可被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而且申请者在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涉嫌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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