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小事故,堵塞一条路,影响一大片,这是都市里常见的景象。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交警支队获悉,这样的烦恼有望在省城率先得到缓解,11月1日起,该市《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车辆损失3000元以下的事故将快处快撤,事故现场处置仅需5分钟。
根据该规定,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包括:仅造成车辆损失(原则上掌握为3000元以下)和交通事故事实成因清楚即当事人具有倒车、追尾、变道、转弯未让直行、闯信号等行为的交通事故,路面执勤民警应当迅速进行现场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路面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立即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拍照后,5分钟内迅速撤除现场、恢复交通,并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当事人自愿进行协商解决的,自行书写协议书(式样可到交警支队官方网站www.hfjjzd.gov.cn下载)后,执勤民警留存一份协议书复印件;协商不成的,由民警制作《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当场填写《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当事双方申请调解的,交警根据情况可当场调解。
根据规定,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身份不明、机动车无号牌或来历不明等的交通事故,不得使用简易程序处理。(芮峰、陈燕飞、冯兰友)
责任编辑: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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