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12月底前倒房灾民都能搬入新居,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再次下拨建房补助资金1.399亿元,主要用于受灾地区的倒房恢复重建和损房修复补助。
省民政厅、财政厅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救灾款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灾区建房和损房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确保救灾经费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保证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建房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确保灾民安全过冬。(李大春)
责任编辑: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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