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城镇住户调查处副处长邓业轩告诉记者,今年前三季度对全省2350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560.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6.3%。由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上涨了4.8%,导致收入缩水410.9元,平均每人每月缩水45.6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只有8149.5元,增长11%。
将2350户城镇居民家庭按照人均收入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分组比较分析,则物价的涨跌对不同收入阶层消费者的影响程度是完全不同的,不同收入水平家庭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相差甚远,高收入组家庭抗风险能力强,10%的低收入家庭组受到物价上涨影响最大。前三季度,1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804.9元,月人均422.8元,增长16.3%。因物价上涨导致收入缩水182.6元,人均每月缩水20.3元,占总收入的4.8%。
收入水平缩水传导到消费上,消费水平也同步打折。调查资料显示,前三季度我省1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3597.1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3.5%。因物价上涨因素造成支出缩水172.7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低收入家庭实际人均支出只有3424.4元,月均380.4元,同比增长13.2%。低收入家庭因物价上涨因素导致平均每人每月多支出19.2元。(伍静)
责任编辑: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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