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名君家园小区内因停车位紧张一度矛盾尖锐,2007年业主委员会制定停车管理方案,利用小区内绿地、空地建立停车位,为了均衡小区有车业主与无车业主之间的利益,业主委员会决定每年给每户无车业主补偿费100元,2007年度的补偿费于近日发放。 停车矛盾促使小区寻良方 名君家园建于1999年,因为规划缘故,小区地下车库加上地面总共只有30多个停车位,而小区内有车业主一开始就有100多户,因此停车问题从业主入住时就一直存在。没有停车位,业主就将车辆擅自停在小区的道路上。“那时候,小区内的路被堵得只剩下一半,救护车可能都开不进来。”小区业主委员会一位成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06年矛盾愈发突出,有业主开始私自毁掉草地建立停车位,而当时该小区的物管因为管理不善,物业工作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小区业主之间矛盾开始激化。 当年底,小区内几个业主“看不下去了”,开始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就制定了停车管理方法,并寻找信得过的物业公司接手小区的物业管理。 2007年1月,经过91%业主签字通过的停车管理方法开始实施,经过绿化、规划等部门的审批,小区有规划地利用小区内空地、绿地增设停车位,并由物业代收停车费。 停车费归业主共同所有 谈到小区停车管理费用的制定,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很是自豪,他们认为其中的一些观念很“超前”。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他们首先明确了小区的管理主体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代表广大业主管理小区内的事务,物业公司配合业主委员会工作。并规定对于收取的停车费归业主共同所有,其中物业管理公司支取一部分管理费,每年补偿给无车业主的费用就从这里支出。 “小区业主的车不能不想办法解决,增设停车位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合肥市大部分小区的停车费可能都归物业所有了,至少我们小区考虑到了无车业主的利益,毕竟在小区空地上停车占据了小区内空间,损害了无车业主的利益。” 八成无车业主已领补偿费 2月26日,业主委员会开始发放去年的补偿费,目前已经有80%的无车业主领取了费用。 钱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小区内业主对于业主委员会的这份用心非常赞同。一位业主告诉记者,至少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小区内的停车秩序较以前有了很大的好转,物业公司也非常配合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小区管理得挺好。 但也有个别业主至今没有领取这笔补偿费。业主徐先生告诉记者,他不想要这100元钱,如果要了这笔钱就等于自己放弃了小区部分绿地、空地的使用权,而他对于小区内挪用空地用作停车场的行为不太赞成。 律师认为利益受损应该获补偿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吴定兵律师告诉记者,《物权法》规定,小区道路、绿化归广大业主共同所有。小区道路、绿地变更为停车位后,小区无车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当然可以享受补偿。 记者了解到,目前合肥市大部分小区占道的停车费还是物业收取,并用于物业费用,无车居民利益受到侵犯。(本报记者 索苏静)
责任编辑: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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