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至260元;今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还将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合肥出台最新《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16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可参加 昨天下午4点半,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合肥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最新出台的《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根据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标准由以前的每人每月100元调整至260元,上涨一倍多。 据该局透露,从今起,因征地需安置的农业人口,年满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都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其中征地前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障或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待遇,以及享受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不予列入。 ·女55岁、男60岁开始领取 在筹集的养老保障基金中,按6000元每人划入个人账户,其他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按照银行同期城乡居民一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人员,在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时,从次月开始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被征地农民征地时已经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龄的,从实际征地时间的次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其中基础养老金21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50元。 据悉,随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也将会进行相应调整。而且,个人账户资金还可以继承,即被征地农民在未领取养老保障金之前死亡的, 继承额为个人账户的本息之和;被征地农民在享受养老保障金期间死亡的,继承额为个人账户的本息余额。 ·鼓励被征地农民就业参加城镇职工养保 为鼓励被征地农民就业,新出台的办法还对参加就业的被征地农民进行鼓励,规定就业的农民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政策规定,对已就业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对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保的,政府给予不超过1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参加城保的被征地农民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满15年的,按规定享受城保待遇,不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在享受城保待遇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城保的被征地农民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的,在退回已领取的社会保险补贴后,按办法规定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屈凤丽)
责任编辑: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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