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2007年我市共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1300万元,1年的征收额相当于前4年的总和,征收工作由低谷走向高峰,为全年52万吨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提供了经费补充。合肥的垃圾处理费征收经验将向全省推广,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省市容环卫协会第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在征收工作中,市容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公益广告、开辟专门网页等多种途径,使“谁产生生活垃圾、谁依法负责”的理念家喻户晓。此外,我市还对收费主体作了调整,自2006年8月起,明确街道(乡镇)为收费工作主体,并对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合理分成,提高街道(乡镇)返还比例,弥补基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经费不足,完善基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设置。 (少殊 蒋勇)
责任编辑:宋健
浏览器不支持嵌入式框架,或被配置为不显示嵌入式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