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6月20日前我省雪灾倒房灾民都能搬入新居,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将倒房重建剩下的40%补助资金1.022亿元下拨各地。 省民政厅、财政厅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省确定的建房补助标准,结合当地实际,落实配套资金,并与省下拨的资金统筹使用。各地要把雪灾期间接收的救灾捐赠款全部用于灾民建房。同时,救灾款要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制”发放。要严格执行救灾款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救灾经费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保证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民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等要加强对建房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保证灾民安全入住。(李大春 吴功胜)
责任编辑: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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