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缔正三轮非法营运的同时,合肥市同时出台了18条综合配套政策,其中有15条为市区残疾人车主保障政策,包括养老保险、推荐就业、住房补贴、子女上学资助等。
适用对象:市区籍残疾人车主
关键词:奖励3日内交车奖2000元
在规定的交车期限内交车的,免费为车主配发新型代步车(仅限用于本人代步);在交车限期内,前3日内交车的奖励2000元,5日内交车的奖励800元;发放新型代步车维修费每车每年120元,由市残联每年统一为新型代步车办理车辆保险。
关键词:养老险代缴15年基本养老险
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残疾人车主,政府为其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二级及以上下肢残车主,未到退休年龄且无法安置就业的,政府为其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二级以下下肢残车主,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女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不满50周岁的,政府一次性补足其缴费年限不足15年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
关键词:过渡补贴发放3个月过渡补贴
发放取缔营运、另行择业3个月过渡期补贴800元/月;实施就业援助,对安置就业单位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关键词:自谋职业自谋职业最高补助2万
对不要求政府安置自谋职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距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直补2万元(已享受就业再就业政策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关键词:税费减免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费
残疾人车主从事个体经营的,办理税务登记证件时,免收地方税务登记工本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劳务的,免征营业税;取得的劳动所得,每人每年减免8000元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住房补助住房特困户给予直补
凡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对残疾人住房特困户给予直补。其中无房户每人每月直补10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4平方米的,不足部分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直补7元。
关键词:低保对象一类低保增加20%补助
残疾人车主列为一类低保对象,在享受全额保障的基础上增加20%的补助;对已享受低保的家庭,因取缔非法营运家庭收入减少,重新核定其收入,给予低保补差。
关键词:子女上学子女上学享特别资助
“半边户”可农转非。配偶及子女户口在农村的,可以迁入合肥市区。子女上学给予资助。
关键词:“双残户”“双残户”给予特殊救助
给予残疾人车主夫妻均为下肢残的“双残户”特殊救助,给予600至800元特殊救助。
适用对象:三县籍残疾人车主
有市残联、市公安交警部门制发车牌证的残疾人车主,在原籍确系无房无地,且在合肥市区租房从事三轮车营运5年以上的,经公示,可比照享受市区籍三轮车车主同等待遇。
没有车牌证的其他残疾人车主:在公布的交车限期前3日内交车的奖励1500元;5日内交车的奖励500元;发放取消营运、另行择业3个月过渡期补贴600元/月;在规定期限内交车的,免费为车主配发新型代步车。
适用对象:市区籍健全人车主
在公布的交车限期内,前3日内交车的奖励1500元;5日内交车的奖励500元。发放取缔营运、另行择业3个月过渡期补贴600元/月。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并帮助推荐就业。
适用对象:三县籍健全人车主
属于失地农民的,享受各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不属于失地农民的,由各县自行提出解决办法。(雅妮)
责任编辑: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