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适用房到底经济了谁 | |
| 日期:2007-1-29 17:01:52 来源:新浪博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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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国家、政府规定的福利性、政策性住房,因价格相对低廉,自投放市场以来,一直深受广大中低收入市民的欢迎,同时也深受广大非中低收入者的青睐。正因为如此,经济适用房自诞生之日起就成了社会的“宠儿”,一家有房万人求,拥有巨大房源的开发商面对利益诱惑自然无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而广大购房者面对开发商只能抢购、抱怨、愤怒。有良知、有远见的、有社会责任感的记者、官员、学者已隐隐感觉到这种现象已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了,地方政府也顺应民心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但也仅限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并无系统化的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案,而这关系到千家万户“民生、民计”的问题似乎与“和谐社会”是不协调的。因此建议政府应尽快出台一套系统解决目前经济适用房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的政策和措施,让经济适用房真正回到中低收入市民手中,并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使广大城市居民安居乐业,共建和谐社会。 目前经济适用房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经济适用房存在结构性矛盾,供需严重不足。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5月13日起正式施行。建设部明文要求的各地住宅建70%-80%应建经济适用房,但在实际建设中,经济适用房只占住宅建设中的很小一部分,远远满足不了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要求,这样一来,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北京规定为年收入6万元以下家庭)成为一纸空文。从北京来看,在“国八条”公布后其颁布的今年计划供应的6500公顷土地中,经济适用房用地只占200公顷,而住宅商品房用地则达到1750公顷,后者是前者的近9倍。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严重不足是问题的关键。 最有效的办法是政府应加大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加快经济适用房市场投放速度,以北京为例,每年应投放1000万平方米的销售面积,每户平均按80平米计算,每年则有12万套的投放量,10年则有120万套的供应量。同时要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的转让,如确实需要转让,购房者只许优先买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标准的无房户、中低收入者。 二、买售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开发商与经济适用房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把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权、分配权、审核权交给开发商,又缺少政府的有效指导与监督,要保证经济适用房的公平、公开、公正是不可能的。为什么一次次原本简单的新盘放号,却总弄得云山雾罩,影影绰绰? 开发商开盘的项目销售面积、销售套数到底是多少?开发商有没有截留?是否全部拿出来销售?排队的人中有多少是开发商请来的?购买人中又有多少是开发商自己的亲戚、朋友、关系户?所有这些疑问都源自于经济适用房销售不公开、不透明。 要改变现状,当务之急是让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信息和购买信息透明。开发商应按时在网上、窗口、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率、机动车停车数、非机动车停车数、住宅面积、套数、商业面积、配套面积、如何公摊、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公开销售时间、销售套数等等,开发商应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主导的项目,其运做的每一个环节政府有关部门都应该把好关,完全指望开发商自我约束或单靠社会监督是不够的,政府起码应该对开发商进行指导和跟踪监督,防止开发商黑箱操作、无序销售。让真正的无房户、中低收入者享受到国家政策给予的福利 责任编辑:倪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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