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适用房到底经济了谁 | |
| 日期:2007-1-29 17:01:52 来源:新浪博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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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购房资格审查不严 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然而,从立项、开发、建设、销售到消费各个环节,经济适用房并没能地满足真正的中低收入者。我们经常能看到奔驰宝马等高档轿车长期停放在经济适用房的小区里,这明显和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享用者的收入水平不符。由于当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善从而导致了经济适用房政策在现实中严重走样、变调了,因为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信息都无法收集,使得很多不应该享受政策的人享受了,该享受的却没有享受到,甚至有些人拥有数套经济适用房,至于拥有几套房再去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已不是什麽秘密的事了。许多有钱人有关系就能够买到经济适用房,甚至有些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作为投资,而多数低收入者、无房户(即真正应该享受经济适用房购买者)只能“望房兴叹”,经济适用房已成了投资者、掏金者的乐园了。< 因此建议政府应成立专门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去那里登记,并在网上、窗口、报纸等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根据经济适用房竣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电脑排位、摇号,中号的当即在网上、窗口、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政府加强举报管理,积极鼓励举报那些采用虚假手段骗购经济适用房的情况。总之,政府应当让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权归位,由政府来主导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权,凡是摇中者即可去开发商处购买经济适用房。 关于个人购房资质审核问题。政府把要现在由开发商审核购买资质权利收回到政府手中,加强审核管理:一是由单位做担保,银行出具工资收入凭证是与地税部门合作,结合个人所得税明细制度,进行收入审核。二是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现居住地居委会审核。三是符合条件的报送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在现行的网上和窗口,报纸等新闻媒体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四是加强举报管理,积极鼓励举报那些采用虚假手段骗购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一经查处应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媒体进行曝光。同时要求骗购者限期退让所购经济适用房。 四 户型不经济、布局不合理 在我们已知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都比较大,在一些小区建筑面积有的高达230平米,而从现有的经济适用房看,120平米、150平米的房子比比皆是。这已严重偏离了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初衷。 因此建议经济适用房项目原则上以60--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单套总价款不超过32万元。规划部门将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进行审批。倘若设计到位,即使面积不大,经济适用住房也可以做到“经济”而“适用”并且舒服。我们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该在设计的舒适性和产业化等方面下工夫,而不应片面追求面积之大。回龙观经济适用住房每期推出几千套住房,排队等候的却有几万人。如果能将户型面积略作调整,单位面积减少,套数增加,岂不是可以满足更多人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经济适用住房适应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促进了居民住房消费,缓解了城市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的矛盾。在此情况下,继续支持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的建设,将有助于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责任编辑:倪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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