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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人反对高房价与“开发商涨价联盟”
  日期:2007-1-31 10:37:50 来源:新浪博客

    让我们先来读刚刚发生的,两条关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大新闻:

    一条是2007年1月27日刊登在上海《东方早报》上的,全国个人合作建房联盟将在全国近20个城市,发起“亿万中国人反对高房价”签名活动。签名横幅、议案将送呈3月初即将举行的全国“人代会”。”这个规模宏大的“反对高房价”签名活动,己在湖南长沙启动。

    预计到3月初,将有上万人签名,(这是一个最保守的估计,他们将不难获得几十万人的签名支持),各地的签名横幅总长度将达1000米,汇总后的签名横幅将提交给3月初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代会”。

    据了解,加入“全国个人合作建房联盟”的城市有北京、沈阳、西安、成都、昆明、深圳、广州、温州、长沙等,各地合作建房会员已超过5000多人。

   另一条大新闻是据2007年1月26日《上海证券报》报道,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及时调整控制地产风险联盟商会宣言》的“机密文件”惊现网站,共计有42家上海房地产企业签署了这份宣言,但是公开信息均将签字开发商名称隐去一字。

    根据宣言内容,加盟开发商均承诺,在2008年12月1日前,(两年内)不仅不调低房屋销售价格,还需要以每月2%-4%的比例,上调房屋销售价格。同时,每个签约企业需要交纳126万元的风险金,违约者或将被扣除罚没这笔资金。

   网站公布的宣言第一条为:“此文件为机密文件,各公司妥善保管,如有泄露,追究其经济责任”。

   将此同盟称作“涨价大同盟”名至实归。

   这两条新闻所告诉我们的是,2007年中国房地产市场两大利益集团的尖锐对立,己激化到了何种程度。己激化到剑拔弩张、刀枪相对、兵戎相见的程度。这会是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旋律的中国,所愿意看到的吗?

    我们希望中国社会各阶层鱼谐水和,我们希望中国社会各阶层友善和睦,我们希望中国社会各阶层像一家人一样互敬互爱。那么,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该作些什么?
   中国要构建和谐社会,此种和谐社会要构建在社会正义的基础之上。而不是稀泥抹光墙,那样的社会是和谐不了的。

    发生在上海的“涨价大同盟”,肯定是非法的,因为它严重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等价交换”的四大原则,它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它违犯了国家发改委多次重申的,坚决取缔此类“价格同盟”的行政法规,所以必须严肃查处涉案企业,严厉禁止。

   发生在上海的“涨价大同盟”,自己也很清楚他们的行为是非法的,所以他们采取的是一种地下活动的手法。

   对于"亿万人签名反对高房价"这件事,必须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该活动是在法律所允许的框架中行动的,是以一种“签名请愿” 的方式来表达民意的,这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保护的一种合法的表达民意的方式,是受《宪法》保护的公民合法的民主权利,政府部门应当表示理解和支持,并为他们提供帮助。

    我们想对开发商们说,千万不要忤逆民意,千万不要激怒民众,跟老百姓对着干。千万不要跟政府对着干,千万不要激怒政府。那将肯定是一场“鸡蛋碰石头”的游戏。

    如果暴发了我们最不愿看到的群体性冲突,政府在这场冲突中别无选择,在任何时候,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都不可能背叛民众,而俯首贴耳地听命于开发商。

    我们想对开发商们说,别让房地产暴利鬼迷心窍,当心秋后算账的“土地增值税”,当心火中取粟,当心“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费尽心机挣来的暴利,一大半将被“土地增值税”没收,进入国税局的口袋。还是微利多销好哪。

    我们想对被高房价所激怒的民众们说,放心,严重脱离民众购买力的房价必跌无疑。公平地说,政府所颁布的一道又一道的“政府令”,正在努力地促成房价的下跌,给政府一点时间,政府必须依法办事,政府也不能太严重地伤害开发商的利益,政府只能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促成民众与开发商的妥协。

    阿门,我主慈悲,保佑中国,和谐中国,赐福中国吧。

 

责任编辑: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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