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长风:让合作建房来得更猛烈些吧! | |
| 日期:2007-2-13 9:11:41 来源:新浪博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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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未来集资建房的主流应该是温州+天津模式。 但是核心问题是:怎样找到土地。 大陆的城市运营模式是学香港的,就是以土地拍卖方式来杜绝腐败,但是这样造成的后果是土地价格越抬越高,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寡头们更加如鱼得水,最后房价也水涨船高,整个社会财富向房地产商高度集中,老百姓买不起房子。香港的前十大富豪都是房地产商,前二十大富豪也没几个别的产业的,制造业在香港的高地价下基本消亡。 我们都知道李嘉诚是做制造业——塑胶花起家的,但是他成为世界级富豪,是房地产,在香港也只能是房地产。在香港可怕的是:很多和房地产无关的行业,一些比较前卫、代表先进生产力的行业也是由房地产操纵:比如李嘉诚作tom、新世界地产作新意网,李泽楷鲸吞香港电讯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只有房地产业才有这么雄厚的资金来尝试新东西。这样造成的后果是可怕的:房地产成了一切的源头。 但是,中国如此之大,是不能全走香港模式的(上海也许行)。香港是城邦经济体,金融、物流和服务业就可以撑起整个经济,制造业接近于无,而中国如此之多的人口,制造业是中国经济的主力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肯定不能走香港的老路子,合作建房的土地来源不能走拍卖的老路子。不说别的,就是操作方式上也行不通。让我们假设一下:假设集资建房金额达到6亿元,然后发起人去参与土地拍卖,拍卖场上价格变化不定,假设某块被相中的土地金额抬到了7亿元,这时候,集资者是举牌还是不举牌?如果举牌,剩余的1亿元缺口谁来补?或者土地方考虑集资建房的特殊情况,允许资金稍后补齐,那么集资人怎样来号召更多集资填上这1个亿的窟窿?或者怎样才能保证集上来的资金正好是1个亿?要知道集资的举牌人只是集资者的一个代理人,并没有全权负责的权利,这些小问题就足以让人疯掉。 所以我觉得比较理想的方式是:政府参考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进行土地划拨,价格稍微低点。考虑到社会公平的问题,可以选择一些相对偏僻的区域来进行,比如东丽、河东区域等,位置稍微差点,也让买商品房的人心里舒服点。香港人欠钱太多,可以申请破产,但是前提是:不能坐的士,不能吃大餐,经济上解脱的同时,也付出了一些个人尊严和舒适度上的代价。大家收入低,住不起好房子,但是也能住上房子,虽然差点,心里也会平衡。 这样也许对国家税收有一些影响。但是:首先,集资建房的数量不会太大;其次,区域本身不是热点区域,对税收影响相对较小。 反过来说,即使对税收有小小影响,相对其对房价的平抑,对于社会和谐的促进,对于民生的改善,是失得多,还是得到多?!!! 集资建房将催生中国模式 去年霍英东老先生驾鹤西去,备极哀荣,其中很大一个原因是他发明了卖楼花的方法,进而影响了了香港的房地产开发模式,最后成为了中国房地产开发的主流模式,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香港模式,前面已经对其利弊有详细论述。 但是集资建房方式如果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它将彻底改变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内涵: 在这种条件下,我们现在所说的房地产开发商将成为服务商:集资人自己筹集资金,和政府协商取得土地,然后再委托给房地产公司来开发,地产公司凭借自己的专业水平获取服务费用,根据集资者所说,这个比率应该是几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倪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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