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中心 ︱ 免费看房车商业办公  ︱ 租赁中心 房产地图 ︱ 购房论坛
新闻中心 ︱ 经典研究院家装建材  ︱ 房产人才购房顾问 ︱ 地产博客
首页>研究中心>经典评论>论坛观点>正文

高海燕:宏观调控为什么没有成功?
  日期:2007-2-14 9:31:30 来源:新浪房产

    进入2007年,房价作为一个民生问题依然是媒体高居不下的焦点,在各地最近召开的“两会”上,“房价”几乎成为人大政协委员们的公议话题,可以预见的是今年3月即将举行的全国“两会”,房价问题还将会持续走热。但令人担心的是,在新近的舆论中,少有更加接近房价真相的言论,公众话语一如既往地表达不满和泄愤。政府有关部门初步释放的信息表明,和过去一样,宏观调控意志已经被公众情绪主导,相当多的言论和思想存在诸多谬误。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似乎还没有总结出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宏观调控为什么没有取得成功的真正原因。因此,如果以此作为2007房地产政策管理的基础,宏观调控极有可能再次出现偏差。

    误把管制开发商当作控制房价。房价高企,民怨“沸腾”,政府“整治”开发商,这几乎是过去宏观调控的“定律”。清算土地增值税,追缴房屋养老金、强制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打击偷税漏税和从事非法交易的开发商等等。政府的管理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让公众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开发商才是导致房价上升的主要责任方。从专业的角度讲,严格管制开发商可以产生以下效果:一是规范开发商的经营行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从建设公平社会的角度平衡百姓心态。这是以行政和经济调控方式管理社会秩序和市场价值观、引导建立公平有序市场规则的一种手段。二是提高开发商的经营成本,以合法的、行政的方式分流出开发商可能存在的暴利。但显而易见的是,上述管理从本质上并没有剥夺开发商经营行为的自主性和产品价格上的定义权。开发商完全可以根据综合利益的评估来决定自己的开发积极性,也就是说,如果政府“打压”开发商的尺度掌握的不好的话,会从整体上降低作为社会投资重要类别的房地产开发热情,严重的话,在客观上会导致出现一定程度的供应疲软,反而推升房价。另一方面,在市场许可的条件下,开发商也完全有可能将被动形成的高成本通过提高房价转移给消费者。 因此,政府和广大消费者都应该明白,对开发商的整治和管理与房价管理没有太大关系,并且要防止矫枉过正。

    误把成本管理当作控制房价。土地成本过高,开发商利润太高,是很多人认为的房价过高的重要因素,因此,去年就有舆论要求开发商公开房屋成本,也有人大代表要求政府降低土地价格,以通过降低成本的方式或者限制地产暴利的方式来降低房价。可是,房价真是由成本过高带来的吗?从经济学的角度,我们知道,成本对经营者而言,只是决定着价格的下限,而上限完全是由消费者的意愿决定的,也就是说,置业者愿意接受某一种房地产的价格,同时这类置业者的规模从整体上又能消化掉当前房地产的供应量,阶段性的房地产价格就自然形成了。从商业交易规则和商业组织的逐利性本质来讲,市场是给予了开发商们追求最大化上限的权利的。从商业竞争的规律而言,似乎只有政府限价或者充分竞争才是消解暴利的唯一办法。很显然,以政府限价的方式来控制房价在国际上还没有先例。看来,政府在保证一个规范的市场条件下使得房地产业充分竞争才是上策。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下一页]  [末页]  

责任编辑:倪成

评论】【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论坛新帖

·房地产“痛点”突出 调控将对症下药
·宏观调控升温 重税出击能否砸下高房价
·京城楼市调控 调低了投资调不低房价
·我国东部地区房地产投资过热得到初步抑制
·专家称07年宏观调控仍将是稳健偏紧 

  精彩图文
07年2月22日“天鹅湾杯 07年2月11日晚信政·天 实嘉•原创生活新 任志强:中国房价将再

版权申明

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
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特别注意
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新闻搜索
焦点图片新闻

07年2月22日“天鹅湾杯

最新新闻

·[青岛]政府出资购买二手房安
·[山东]加强调控三年内解决城
·[南京]房屋租赁进淡季闲置半
·[南京]江宁江北地区房源不成
·热点区域年底旧房要比新房贵
·安徽将按国务院要求调控楼市
·我省去年售房均价2196元/㎡
·二手房房价高于新房 是正常
·[河南]经适房“软阻力”暴露
·二百中低收入户成为江西首批
·1千万元拍下的房产 疑惑重重
·[青岛]2007年将新增供热面积
·信贷需求旺盛 银行不良贷款
·[山东]严查无证无照假验资中
·地产股大涨近6% 专家称短期

热点图片新闻
热点新闻
·9月16日、17日《都市房产报道
·金色池塘三期“领岸”即将公
·蒋振:2007年合肥房价稳中有
·卢军晖:合肥房价进入07年稳
·李开发:2007年房价为何会下
·王惠民:供求决定07合肥房价
·陈鑫:07年合肥房价会在百姓
·未来两年房地产步入低迷
·2007元一·柏庄最高优惠1088
·阜阳“白宫草坪”千万元 学
 
关于新地产 | 公共关系 | 服务声明 | 商业合作 | 广告事务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c) 2007 NewHous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新地产交易网 皖ICP备05002719号
新地产网客服电话:0551-7137200 7137208   Email:Newhouse@yeah.net
合肥新地产交易网 版权所有
安徽经视传媒有限公司 经典市场调查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