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宏新:“两个一千万”难为北京房市退烧 | |
| 日期:2007-2-6 9:47:47 来源:新浪博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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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政策要防止矫枉过正 此次北京市政府的政策取向表达了一个良好的政府愿望。但是,从政策目标与效果来看,要防止矫枉过正。 从目前来看,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的问题不仅仅在于供不应求,而是无效供应。去二手房的买卖与租赁市场调查一番就可清楚,为何有限的经济适用房供应却能成为二手房市场的一大主体?如果不改变这番现状,那么有限的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对于模糊不清的需求者来说,仍然无法解决北京老百姓的住房难问题。 因此,在大力推出“两个一千万”之前,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新的经济适用房细则,而且必须做到以下几点,方能堵住房市漏洞: 第一,尽快推出“内循环”制度细则,将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回收,切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出口。目前有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在二手房交易,这是不符合中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经济适用房绝对不应作为人们谋利的手段、投资的工具。 第二,对已售经济适用房进行严格的收入进行动态监测与核查,对原违规购买(如提供虚假信息等)已不适宜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住房(如房主收入高于中低水平者)进行强制性回购,使之进入“内循环”体系。 第三,对申请经济适用房者的资格设限门坎提高,一是将收入上限下调,目前北京市建委提出的4万元上限标准是比较科学的;二是要从单纯的收入指标扩大至收入、群体(如保证拆迁、城中村整治、危房等特殊群体),还应包括对居民的在京生活年限来进行限制。如首都高校群立,每年留京的高样毕业生及外地进京毕业生数量庞大,他们也是经济适用房的需求者。但是,从一个城市生态来看,如果城市青年不应成为城市新建住房的主力军,人力资源的流动性有利于增强城市的人力资本质量,也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如果在政策上城市青年享受到住房的政策优惠,从客观上会由于住房而导致人口流动性下降,造成北京人口的只进不出的人口增长压力。事实上,北京在这几年的房市中,就已经走入到了这一恶性循环的境地。因此,经济适用房可以对在京工作和生活年限上设限,如规定在京生活与工作五年方可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 因此,综观北京房市局面,房地产政策应从供应管理型向需求管理型转变,有限的土地资源“细水长流”,同时通过需求管理可以大大减少住房市的有效需求,从而可以有效地缓解北京房市的供求矛盾,尽快实现房价的稳定。 责任编辑:倪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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