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立刚:房地产支柱产业论该寿终正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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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2-9 9:28:10 来源:新浪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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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原主任、现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中一近日表示,“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这种定性虽然在现阶段还不能改变,但“像北京、上海这些特大城市不适合把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来发展。” 此言一出,京沪众多房地产商们对此表示不认同。 开发商不认同自有其道理,他们永远希望像京沪这些特大城市仍以房地产业作为经济支柱来发展,地产保持此种特权地位,才能获得政府及政策更多支持与优惠,房地产商才能在其中获取更大利益。对于利润至上的开发商来讲,不认同有其道理。 而对于我国房地产发展到目前阶段,考虑的民生的实际情况,我认为不单对特大城市,对于中国任何城市或地方,都不适合把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来发展来发展。理由如下: 一、房地产业本身难以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予以期待。 中国房地产产业现状是水泥砌的笼子,低技术产品,成为支柱产业,本身可悲又无奈。还在于此行业本质上是一个依附型的行业,是一种被动性产业,这也注定使它难以扮演起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角色。要知道,我们现在提倡的是科技创新,要建立一个创新型国家。 二、现中国房价居高不下,百姓买不起房或沦为房奴,是地方政府过度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追求的后果。 房地产业对于地方GDP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而此定位之下,一些地方政府顺理成章地担当起为房地产快速发展保驾护航的使命,于是乎,随意抬高或降低土地价格、官商合一、腐败滋生。而百姓想要完成自己的“安居工程”,希望等于0。 一直以来,大家总在质疑: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屡屡出台,但是总是力不从心?其根本问题所在就是房地产定位问题。方向问题不明确,房价问题永无解决之日! 房地产业经济支柱的定位,在特定历史阶段有其合理性。这在于在我国房地产业起步初期,针对当时我国房地业发展严重滞后的状况,政府以此精神出台措施,用意是鼓励房地产业的发展。 但到今天,房地产业发展已经相对成熟,甚至有过热苗头出现,我们的相决策与监管部门依然坚持原有定位,甘愿与房地产商同穿一条裤子。 是到我们该转换行业发展思路的时候了,我们期待十七大中央对房地产发展方向正式转型。 只有转换行业发展思路,只有地方政府退出房地产利益的链条,彻底断绝利益瓜葛。我们的地方政府才能在公平监管市场和保障人民基本居住权方面,树立一个公平公正者的角色。
责任编辑:倪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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