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长风:合作建房三方受益何乐不为? | |
| 日期:2007-3-2 9:20:02 来源:新浪博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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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由a发起的合作建房每个人的出资额为10万元,随着参与者的增多,这个数额将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在目前社会诚信缺失的情况下,随着大量资金的汇入,资金监管也成为了目前市民相当关注的一个问题。 对这个问题,a非常坦荡:“需要澄清一下,我是发起人之一,发起人不光我一个,每一个发起人到时候也要按我们的合作建房的方案拿出10万元的资金,每一个都是公平的投入到建房合作中,由法律程序监控。到时候会签字,不是把钱交给我个人,你交给我多都不收,我不愿意承担这种风险,这是我们集体联合起来做的事情。” a也承认,如果将钱交给个人风险确实很大,“我们想交给一个有资质的、有诚信、有运作能力和有这方面兴趣的专业公司去运作。我们前期联系有投资公司,到时候每个人和这家投资公司签协议:我给你10万元,到时候你给我提供30万元、40万元的住房,如果是团购价格还可以高一些”。 a并不认为这种方式的风险很大,“做任何事情都会有风险,关键是建立资金控制的制度,大家共同监督,凡事事在人为”,a介绍,一般开发商有专门的监理公司去监理工程,而“我们比他们还有一个优势,我们可以成立自己的监理小组,假如发起人有400人,分成四个组,每组成立一个监理小组,推出代表来监督,这样就是双保险了”。 a用了一个富有诗意的比喻表达了他对于风险控制的看法:“阳光是最好的杀菌剂”,他希望“大家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作主”,他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操作能够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 对于这种操作方式,华厦博成策划总监康军认为,这样操作也要求开发商有有社会责任感,而且开发商内部财务比较清楚。同时银行对于资金的监管比较到位,通过多方合力来将这个事情办好。 “现代雷锋” 目前,暂命名为“家园”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a透露,其区域限定在河东、东丽两区。和我们印象中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一样,a坚毅而自信,更多的人开始加入到合作建房的行列来,并对此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合作建房者 刘德柱先生说,“我觉得集资建房是很好的一件事情,比较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我希望它成功,我抱有很大的希望。”刘德柱甚至给a一个取了一个啼笑皆非绰号:“现代雷锋”——雷锋其实也不是古人。 社会心理专家王旭认为,在法国十万美元可以买到一处不错的房子,比北京、上海还要便宜。从这方面考虑的话,合资建房至少是一个有效的补充,无论它将来是不是能取得成功,至少是一种解决矛盾的方法。 (应该先生关于不要宣传个人的要求,在此特将名字隐去,请读者谅解,合作建房是大家的事业,不是为了个人树碑立传。 ) 以下是我的同事裴蕾小姐的文章,非常棒,有很多有价值的信息,一并推荐给大家: 个人合作建房面临的几大关键问题 温州模式、深圳模式、郑州模式的相继成功,对在全国各地分别发起个人合作建房的人来说,无疑是一剂强心针,以至于在短短几个月内,多个城市再度掀起高潮。但在采访中,记者听取多方观点发现,目前无论是哪一种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存在的几大普遍问题已成为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踟蹰不前的关键所在。 关键问题一:合作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我觉得个人合作建房过程中,合作者内部的协调是最大的难点,众口难调,意见不同意很容易造成麻烦,导致操作停滞。”这是天津市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之一,天大建筑设计院王建拴的最直白表述,同样也是愿意尝试个人合作建房的各合作单位,包括投资公司、开发商、建筑单位等的最基本顾虑,毕竟在投资参与者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法律关系的情况下,松散组织带来的必定是更大的风险。 责任编辑:倪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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